锻造厂如何选用质量可靠的原材料?

       选用质最可靠的原材料是保证锻件质量的先决条件。决定原材料质量的主要环节在于材料的熔炼、铸锭、半成品加工。

       原材料的供应状态:它是指原材料在投入锻件生产前的供应状态,包括是否需预备热处理和原材料的表面是否需经扒皮或加工至一定的粗糙度等的要求。

锻件

       材料的工艺性:它是指对原材料可锻性、淬透性、切削加工性、可焊性等的规定。原材料的可锻性对锻件成形和锻件质量有重要影响,可锻性常以塑性和变形抗力两个指标来衡量。热顶锻试验是表示其可锻性的一种方法。材料的淬透性、切削加工性和可焊性,是锻件在其加工成零件的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工艺性能。材料的工艺性要求,应载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

       特检项目的规定:航空重要锻件用的原材料,如棒材、饼(环)坯等,应规定进行超声狡探伤检査,以防止或避免破坏性检査中未能发现的材料内部冶金缺陷带到锻件中去。超声波探伤方法与标准,以及需检进的材料,在有关的技术条件中均要加以规定。

       重复试验问题的规定:原材料各个检査项目的试验结果如有不符合规定者,对其重复试验问题应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确因试样加工(含试样热处理)有问题、试验方法不准确而造成检査不合格的项目,或者论据充分证明检査不合格确非材质缺陷所造成的项目,如机械性能、化学成分、供应状态硬度、热顶锻试验等,允许进行重复试验。原材料的低倍冶金缺陷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复验(有规定者除外如果原材料供应厂具备用超声波探伤方法或其他有效的方法对原材料的冶金缺陷加以筛选。并另行组批的条件,原材料接收厂则可考虑验收和试验。但是,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对于钢中的白点、白斑,一经发现均应全炉报废。

锻件

       试验方法:检查原材料各项技术要求的试验方法均需明确规定,并符合有关的国标(GB),冶标(YB)、航标(HB)或其他具有权威性的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其他技术要求:对用作重要锻件的原材料应实行头部管理或绽节号管运;在有技术依据的情况下,按照需方要求,可对原材料提出更严格的技术要求,如缩小化学成份范围、更严格的低倍组织和高倍组织、无发纹钢、更高的机械性能、更严格的表面质量(脱被层深度等)或其他质量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