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加工操作要求
锻造加工锻件的操作要求如下:
1、锻造加工锻件毛坯金属和高合金钢时,要预热上、下砧板和工模具。
2、胎模锻造加工时,操作者应先检查模膛表面质量,并将模具均匀加热到200°C—250°C。
3、锻造加工过程中锻件坯料产生缺陷应及时消除,再继续锻造,特殊情况下,允许加大局部留量,或者经中间冷却后再处理。
4、严格控制锻造温度范围,特别是关键产品和高合金钢锻件,不准低温锻造。锻后修整温度可比终锻温度低50-80℃。
5、返修品的加热温度应低于该件的始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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